金光|超级杂食无雷点|年更选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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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金光|雁俏无差】丹丘旧事(上)


*雁俏/俏雁无差,民国paro,废话连篇



《楚辞》里说:“仍羽人于丹丘兮,留不死之旧乡。”

我们举家迁离丹丘已经有些年头了。世道不大好,往往是这里的硝烟还未平息,那边的战火便迫不及待燃起来了。

去家十余年,梦回时耳畔响着的仍是西山寺庙的钟声,绵长悠远,可使白天受尽防空警报荼毒的耳朵暂歇一歇。我时常疑心自己仍在丹丘,还被故乡的泉水浸润着,游鱼悠然从我脚背上过,睁开眼看却是实实在在不同了:四处皆阴恻恻的被惨淡阴云笼着,不透出一点活气来,这地方没有晚钟,没有泉水,也没有我的两位邻居伙伴——他们曾使我获益良多。

昨日友人拍来电报,说西山的寺庙给飞机炸毁了,整座城市沦陷,伤亡未知云云,心里唏嘘,念及我的两位邻居,便想作一点文章来纪念,万望他们平安。

我手头恰有成熟的故事,像树上结的饱满的果子,沉沉坠在心头,非得落地才踏实,现将它们写下来,也算全我一点私心。但有一点须得告知,既是故事,便默认真伪难辨,诸君不必认真,更不至于考究,只当饭后消遣便罢。









在古人的认知里,丹丘是神仙的居所。西山环抱,汜水缠腰,丹丘窝在当中,确实是块难得的清净地方。

我家世代居于西山脚下,战争伊始,逃难的人来的多了,加之流匪作乱,这里再不复往日宁静,父母便往靠近官道的东花墙子巷盘下来一个小院,临街的门面依旧开当铺,后堂住人,算是安定了下来。

山花烂漫的时节,缥缈绿云蒙在山上,其间掺着白的黄的骨朵儿,密密盖着,连寺庙也看不见,只能听见钟声的余韵,下学后,我若跑得快一点,便可踏着暮鼓的最后一声跨进家门。

夕阳照旧跟在我身后。我沾了一身的花香和草木味道,随手把书包甩到柜台上。当铺的伙计倚着门框卷纸烟,见我来刻意地“啧啧”两声,问“又上哪野去了?”,我不理他,他也不在意,仍然苏苏地吸着烟,这会儿一般没有人来,他卷起黝黑发亮的脏袖子,预备天擦黑的时候就上门板打烊。

那位小公子就是在这时候上门来做生意的。他站在木栅栏外头,对着墙上漆黑的“当”字偏头看了一会,直到伙计招呼他进来。小公子看着比我大不了几岁,但身量纤瘦,一身西装晃悠悠地罩着他,上面落了好些灰土,昭示着主人曾度过一段不甚愉快的日子。柜台太高,他够不着,只露出一个脑袋尖儿,为了做生意,他退开两步,把一个灯盏样的东西举过头顶,细声问这个能值多少银元。

我趴在柜台上写功课,心想这大约又是一个从家里逃出来的少爷,欲拿父母的东西换钱——可惜偏进了我家的店。爸爸对小孩子一向宽和,却顶瞧不上这类人:与家里人闹翻了,就要扬言往外头去闯荡,没丝毫本事也不知生活辛苦,做贼倒是一把好手,倘使家家都这样对孩子全无教习,任由他们目无尊长,国家未来将无希望。因此他从不接这类生意,并时时向我讲明道理,告诫我不许沾染他们的毛病。

果然,爸爸没去接他手上的东西,而是笑眯眯地问他姓什么,叫什么,家住哪里,细声和气地教人给他端上茶和点心,然后越过他的头顶飞快向伙计递了个眼神——这便是让他喊史叔叔过来。

史叔叔是东花墙子这一片的巡捕,正住在我家隔壁。他是戒尺一样的人物,行得正坐得端,浑身上下标了刻度,几分笑,几分威严,几分客气,执行的一丝不苟,小孩子们虽怕他却也敬他,饶是在家散漫惯了常常顶撞父母的也不敢在他面前太过放肆。

伙计半盏茶功夫便回来了。小公子依旧拘束地站着,十分警醒地打量四周,并不与旁人说话,伙计一心要逗他,哄他先交货,待验过后方能估价。 于是半骗半抢的接过那灯,托在掌心转着看了两圈,突然“哎呦”地惊叫一声,连带着我也好奇,从柜台后面凑过去瞧。

那灯仿佛是依着宫灯的样子制的,不过是纯银的。下面是一个刻了螺纹的托盘,防滑又隔热;上面扣一个小巧的罩子,镂空出繁复的花纹,留神看的话大约是“鸿雁高飞”的图样,旁边还刻着些字儿,被烟灰蒙着。罩子顶端开一小口,里头盛了好些浑浊的浮油,现下正滋滋烧着,冒出青烟来。

待想再细看时,伙计却急急推了我一把,身子一晃便挡上那灯,活像只护崽的母鸡,爸爸也不说什么,只连声催促我回去做功课。

伙计的眼珠从小公子脸上转了两圈,目光落在他的西装上时顿了顿,似是多了几分审视的味道。他转过脸去,对爸爸撇一撇嘴:“哎,明朝老件,别是土夫子从地下……”说着从空气中比划了一个抓的姿势。

“土夫子”就是盗墓贼,开当铺的最忌讳这个,但伙计这话也确实不像样,小公子骤然抬起头,仿佛受了极大的侮辱似的剜了他一眼,张了张嘴正欲反驳,忽见门口一双黑皮靴子迈步进来,跟着是个高挑的白脸先生,洋枪别在腰里,进了当铺先向人一一问过好。

这便是史叔叔了,无论对谁,他的前三句话一定是和和气气的。他家长公子跟我在同个学堂念书,也这样斯斯文文的,甚少与人争执。

小公子的目光立时被那身巡捕的官服吸引住,似见了救星般扑上去,原先不愿同爸爸讲的话现在竹筒倒豆子一般全说出来了。

小公子说他姓高,逃难时跟家人失散了,小地方的巡捕消息不甚灵通,又爱捞点油水。他一路走到丹丘来,值钱的物件都当了,剩下的四处打点,浑身上下只余一盏灯。

几番受挫,他也学得机警,怕这里的巡捕骗他,拉上我们来做见证;又忧心当铺信誉不佳,故由着伙计胡猜,好把巡捕引来。

史叔叔静静听完,又向爸爸和伙计问了些话,就一手牵着高公子,一手举着灯,往捕房方向去了。

他们才跨出门,伙计便向门外狠狠淬了一口:“真晦气!”复重重跺了几脚。我以为他是在为没做成生意而可惜,但细瞧又不像,他粗长的眉毛结成一团,神色里带着些厌恶还有点说不清的畏惧,像看见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似的。但此刻的我没空在乎这个,我满脑子里全是那盏灯。它多么漂亮啊,我想,比图画书上印的还精致,且是银子打的,不像纸糊的灯笼那样扑了风便灭了,擦得油亮亮又燃着光——我真恨伙计没让我看清上面的字儿,又恨这么好的一件玩意儿偏生属于那个闷葫芦。

天已经全黑了,街上各家都在预备打烊,史叔叔一定走出去很远了,我努力往巷子口张望,欲从这无边的黑暗里平白看出一点明灯的火光来,却什么也看不见了。









伙计伏在柜台上写字。

他从服装店订做的西装取回来了,正穿在身上,照他的话说这叫新风尚、赶潮流。他抽走一张我练大字用的九宫格,煞有其事的铺平整了,拿了砚台当镇纸用。伙计一年到头也不动笔,账本都是爸爸在管,他的笔划歪歪扭扭,爬虫似的,我看了老半天,才认出来最左边的四只爬虫是“失物招领”。

“你又捡着什么好东西啦?”我这么问他。

“是好东西还能让我捡着,小财迷!”他转过头来看我,眉毛一挑,“哎,你不是会画画吗,就往这画一个,要大一点,清楚一点……”伙计拿笔杆子划拉着空白的纸面,“你肯定记着呢,我瞧你前天看的那么认真。”

“要我画什么呀?”我完全糊涂了。

“那盏古里古怪的灯。快画,画完我好贴出去。”

说到这个,我便理直气壮起来:“那是人家高鸿离的东西,不是‘失物’,也不用你瞎操心!”

高公子现在是我同窗了。他换了长衫,衣服不大合身,短出一截,走起路来在小腿肚上晃悠,显得整个人更瘦更高了。刚来的时候他还穿着西装,身上别一支派克钢笔,端着十足的公子做派,只是腋下夹了两本课本,显得颇不和谐——那是学堂暂借他的。

史叔叔带他查遍了捕房的档,也没找到一家姓高的、家里失了孩子的,只得先将人放在自己家里,预备有人上外地出公差时再托人查查。他们家三个儿子,史精忠与他年龄最相仿,便叫带着一同来念书。

课上练习写大字,他报告说自己没有毛笔,其余同学都看他不惯,磨磨蹭蹭不肯割爱,史精忠心肠好,二话不说就要借他。我们私底下传言,史精忠的毛笔是顶好的,不为别的,期考的时候,他想也不想,回回下笔如有神;练大字的时候,笔亦很听他的话,横平竖直地写瘦金体,弯钩撇捺皆锋芒毕露,先生说他“整个人的风骨都显在里头了”。大家便想沾点好运,纷纷向他借笔来用,史精忠是各方面意义上的模范学生,从不跟同学计较,弯弯的眼从金丝边儿眼镜后面笑眯起来。他平日里不戴眼镜,专门在写字的时候戴上,像个正经做学问的大学生,神气极了。别的同学戴眼镜我们都骂他“四眼狗”,但大家打心里喜欢史精忠,都称他“小先生”。

高鸿离接过笔来,提着腕子凝思片刻,落笔写得毫不费力,也是瘦金体,打眼看跟史精忠字迹倒很相似。先生走过来看了一会儿,满意道:“一顿一折,意趣蔼然,字比人成熟。”这头给下了定语,同学们便也纷纷夸赞起来,不是夸高鸿离,是夸那支毛笔神奇。老话常说“字如其人”,高鸿离的字端的是四平八稳,想来人也持重,虽少言寡语却也不是难相处的,于是我对他莫名的敌意便去了三分。

伙计整一整西装上并不存在的褶皱,怪声怪气拖着长腔:“哟——你才认识人家几天就帮他说话,你知道他那灯是怎么回事?”

不等我回答,他便自顾自说下去:“那玩意儿叫长明灯,专门放墓里给人照亮的,他那盏尤其邪乎,看着倒像大明帝陵里的样式……”

“那又怎么样?兴许是人家家里愿意收来的呢,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们不都这样嘛。”

伙计啧啧两声,“谁把墓里的东西摆家里啊,长明灯就是鬼的眼睛,阴气最重,谁收谁触霉头,古董店里都不愿收,收了就小命不保咯——”他并拢了拇指和食指,捻一捻,吹一口气,仿佛人命像烟灰一样轻易就给他吹没了。

我学着先生的样子摇头晃脑,“子不语怪力乱神——”

“小孩子懂什么,那灯油说不定就是尸——咳!”他一瞪眼,乍然收声,毛笔重重的洇出道墨迹,像顽童凭空横插了一脚,“再说了,是不是他的东西还两说呢,跟你一般大的小孩子,哪里走的了这么多路,心里这么多主意——哎,陈太太好——”

陈太太来典当东西,伙计搁下笔忙不迭跟出去了。

尸什么?他没说完,却更让我心里发冷,冒出万般令人惶恐的猜测来。伙计后来的话也让我不服气,他们总瞧不起小孩子,我心里也有许多主意,像天上彩色的云锦,轻飘飘在心里浮着,只不愿同大人说罢了。再说若论及写字,他还远不如高鸿离他们呢。

陈太太也不急着进门,跟伙计窸窸窣窣在外面说话。

“还没找着呢?”陈太太向隔壁屋子扬了扬下巴,尖声问,“到底是哪家贪玩跑出来的?家里可不得急疯啦。”

“真这样倒好啦,万一他自己就是干那一行的话……这不是坑人嘛!”

“史巡捕天天看着他,出不了事的呀。”

“人倒在其次,关键是长明灯,墓里起出来的玩意,谁晓得沾了什么脏东西,就这么进了史巡捕家里了,作孽呦——多好的一家人,好心没好报,我寻思着先给找找苦主,不成的话……”

我捂起耳朵不愿再听下去,并下定决心把方才的话赶出脑子里,说不定那“尸——”什么的话也是编出来的呢。伙计有一种天生的能力,从来没影的事,能教他传的真真儿的,不出三天,整个丹丘也知道了,更有甚者当作真理来信奉,别人拿事实来驳他,他就要辩解,“哎哎,提个醒能有什么坏处,左不过是为你好……”

伙计进来看了我一眼:“又偷听人说话!你可记着,以后离他们家远点。”见我不搭腔,他搡我一把,“哎听见没有啊你!”

我敷衍应了,他才满意地开柜台点钞票,嘴里嘟囔着:“东花墙子今后可要热闹喽……”









我站在廊下背课文。这几日我害了风寒,头昏脑胀的,做什么都提不起精神,更罔论背书了。

天空向下泼着雨,外头清爽了许多,空气不再湿黏地糊在皮肉上。我仰头看从檐上落下来的雨珠子,一颗一颗皆是晶莹透亮,琉璃一样,落到地上溅出水花后便立刻消失了。

我念书的时候,总觉得除了书本的一切都是那么可爱,抬头望雨到脖子酸了也吝啬低头再看一眼课本。我四处张望着,忽见史精忠从门外匆匆而过,胸前还莹莹亮着一点红光。他没带伞,马褂湿了半拉,头发也被雨打成一绺一绺的。红光的源头——长明灯被他一手窝在怀里,另一手盖在上头护着怕进水。他仓促蹚过脚腕深的一层积雨,跑到檐下朝里站定,史家的黑门紧闭着,他单手从书包里翻钥匙,于是整个后背也湿透了。

我这才想起来,史太太一早带着两个小儿回娘家去了,史巡捕请了假带高鸿离去外地打探消息,爸爸交代过,下了学史精忠若没处去可以邀他来我们家坐坐。

我巴不得找点别的什么事做,好让我暂时脱离背课文的苦海,于是连伞都不及带,立时跑出门去喊他。

史精忠愣了一下才同我进门,原因大概是那盏灯受不住更密的雨淋了。我取了毛巾给他,他一叠声地道谢,又念着长明灯,转着灯罩子擦了一圈,留神检查灯油是否掺进水去——因着伙计的警告,我并不敢凑近再看,他又拿出书包里的课本摊开晾着,末了才想起来拧拧身上的水。

待他收拾妥当了,我指一指他手上的长明灯,问:“高鸿离把这个送你啦?”

他笑笑:“嗯,说是还我一支毛笔。”

”这就怪了,你俩什么时候这么要好了?“

史叔叔是这两年才搬家过来的,所以我记忆最深处的史精忠已经是现在这个样子了,好像他没有顽皮的时候,也不曾出过糗,端正乖巧地成为邻居们用来衡量自家孩子的准绳。他性子温软,对谁都好,但跟谁都不大亲近,我们班上的男孩儿爱闹,下了学就在学堂外面踢皮球,墙皮都剥下来一层,教校工告到家里去。他从不参与踢球,却愿意替班上的同学说好话,长此以往,大家便都喜欢他,先生也赞他慈悲心肠,就是平素太安静了些,对于他的年纪来说少了些活泼。

高鸿离我也是见熟了的,照伙计的话说是个锯了嘴的葫芦,总沉默寡言高高在上的,似不屑同人讲话。但俩人一碰面,便像水星进了油锅,噼里啪啦炸开来,四处都能听个响儿。史精忠渐渐变得活泼起来,但活泼也是他们俩在一处时活泼,他还是不同那些男孩子们一起踢皮球,只愿与高鸿离一同读书。他们读的都是些最新潮的文学杂志,《莽原》《语丝》之类的,旁边就放着一本大辞典,遇见生词就一人看,一人翻——先生是不会给他们解惑的,这些杂志被禁过一阵子,教员也怕惹上麻烦。

我听他们讨论过几句话,说甚么“要催促新的产生……”,我原以为穿西装就是新,穿马褂就是旧,后来才发现有西装革履者不过为了在进歌厅舞厅时,得一点便利,让人家高看他一眼罢了。徐太太穿洋装,照样对伙计说的鬼啊神啊深信不疑;史精忠一身棉麻长衫,还是顶顶有学问,可见以貌取人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取的。

后来先生知道了高鸿离的遭遇,同情之余,看他俩要好,也有心打趣他们是前世冤家,高鸿离路远迢迢的来,就为了却前世夙愿或是了结前世仇怨的,说到这,满屋的人都笑了。

我突然想起一件事:“当铺伙计说这是长明灯,怎么还怕雨淋呢?”

史精忠一本正经地问:“怎么不怕呢?”

“长明灯是鬼的眼睛,是用尸——”我模仿伙计的样子,故意拖着长腔把说话说一半,以期待他来驳我。

“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,”他摆了摆手,似要把荒唐的流言挥开似的,“你别信那些,这里头的浮油是鲸鱼膏,不大常见,胜在比煤油耐用些,灯盏里的这一点点能燃好久,所以给起名叫长明灯,并非真的长明。”

“再说了,除去鲸油,这便是普通的火,雨水怎么会浇不灭呢?”

黑云带着滚雷卷上来了,雨密密的泼下来,院子里的积水已经没过了第一级台阶。

我书也背不下去了,干脆一心和史精忠说话。我被他讲得心服口服,心里彻底松快了,那些可怖的臆测也统统消失不见了。他说《太平御览》里记载过这种长明灯,还细细跟我讲明,可是学堂不教这些,我上哪里知道去呢?

“精忠——”,自行车铃铛从门口清脆地响起来了,史叔叔趟着水,后座坐着高鸿离,他俩来接他回家了。

天太暗了,书上的字也糊成一团,教人彻底看不清楚,长明灯燃出天地间唯一一点模糊不清的光晕。史精忠把灯塞给我:“太暗了,你这样伤眼睛。”

见我犹豫,史精忠又笑了:“没说给你,高鸿离说你那天盯着它看了很久——你且用着罢,方便时再还便是了。”

我就等着这一句,欢天喜地把长明灯接过来捧在手里把玩,心想终于有机会能看清上面的字儿了。

史叔叔在门口催他了,他站起来,把课本收进书包里,“不耽误你背书了,你快念吧,明天背不上要捱手板儿的,再见啦!“

我冲他挥挥手,见他冒着雨回家去了才专心研究起灯上的刻字。头一句写的是“愿灯具成为等同三千大千世界”,看着像用来祝祷的佛经,为给主人讨个吉利才刻在上面。我顿时失了兴趣,枯燥的蝇头小楷加上外面潺潺的雨声,直叫人发困,我恨不得现在就回屋歇一歇,偏偏史精忠的话又在及时的我耳边响起来“背不上要捱手板儿的”,没法子,我放下灯,拿起书,强撑着自己再背一段……就是再背三行也好啊……看着那一点明明灭灭的火光,我一点精神也没有了,最终倒在桌上睡去了。

梦中我觉得身子沉得很,直往下坠,又冷的受不了,像在冰窖里一样。耳边叽叽喳喳地响个不停:

“我说什么来着,准是中邪了,不然人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发烧呢,之前她手里还拿着那盏邪乎的灯呐!”

“要不要请史巡捕过来一趟,毕竟是他们家的孩子——”尖细的声音是陈太太吗,我认不大清。

“街里街坊的不必要闹成这样罢.....”这又是谁在劝?

“这哪里是闹了,姓高那小子定也没安好心。哎,我说她,她非不听,东家也纵着她不管。长明长明不就是偿命偿命嘛……”

“哦——”刺耳的女高音发出恍然大悟的声音,准是陈太太了。

我精神是清醒的,身体却动不了,它现在像一个强硬的大人,无视我内心的呼喊,非要强迫我再休息一会儿。我听着他们无稽的编排,像飞虫一样嗡嗡不停,它们从耳畔飞到心里,扎得生疼,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了。

我心里可真绝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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